3月13日,越南36家投資風電和光伏發電設施的企業向越南總理范明欽提交了一份要求改善發電價格結構的提案,項目無法按期實現商業可行性,難以獲得20年的折扣。
他們在請愿書聲稱,“這些項目有可能出現財務計劃失敗和壞賬的情況。如果實施新方法,企業和銀行將無法收回資金?!?/p>
這些公司還擔心面臨法律缺陷和財務效率低下,兩者都可能導致虧損和資不抵債。他們認為,可能無法收回24.6億美元的投資,且新的發電定價將使他們無法實現財務目標。
這些公司認為,從長遠來看,這個價格體系將導致他們投資項目中止或推遲,無法確保越南實現能源轉型的承諾。
兩個月前,越南工業貿易部(MoIT)批準了過渡性項目的電力生產的定價。過渡性光伏項目的上限價格為每5美分/kWh~6.4美分/kWh,而風力發電的上限價格為6.7/kWh~7.7美分/kWh。這一上限價格比規定的20年優惠上網電價(FIT)要低出20%~30%。
目前,越南有84個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開發(總裝機超過4676MW)已經落后于商業運營計劃,并且在20年內沒有資格享受設定的優惠電價(FIT),其中,34個過渡性項目(28個風力發電項目和6個光伏發電項目)已經建成并完成評估,裝機約為2091MW。
投資者表示,他們已經等了兩年多才有新的發電定價機制,這將成為與越南電力公司談判電價的基礎。在這種價格類別下,過渡性項目的實際售電價格小于或等于協商后的電力價格區間上限。
由于第21/QD-BCT號決定(在今年1月1日發布)與第15/2022/TT-BCT號通知(2022年10月3日發布)及相關文件之間的不一致,投資者建議越南總理范明欽指標越南工業貿易部(MoIT)進行調查,并授權引入新的發電價格等級。
投資者還敦促越南總理下令,讓越南工業貿易部(MoIT)就與風力發電場和過渡光伏項目相關的原型電力購銷合同發布新的通知。這些過渡項目銷售價格的期限為20年,這些示范合同應繼續為可再生能源提供激勵。